一、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力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稳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期。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把握好、开展好年度能耗“双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指导我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远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要求及国家、省、清远市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我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市发改局结合连州市工作实际,编制《连州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三、制定程序说明
1、充分研究。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远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2、起草方案。在充分研究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连州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3、征求意见。在起草《连州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过程中,市发改局多次与上级部门沟通,并征求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解读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0.5%以上”是清远市下达的任务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新增量控制在4万吨标煤以下”,是指在2020年能耗总量69.43万吨的基础上,新增4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费量。
第二部分:全面强化能耗双控
多举措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节能登记手续、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开展节能监督执法。
第三部分:积极推进结构优化调整
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光伏、风力、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第四部分: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工业领域,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0%以上。建筑领域,到2021年底,全市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省要求。消费流通领域,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缩短景观照明亮灯时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合法用能额度和能耗强度指标,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
第五部分:完善配套政策
完善相关价格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绿色金融政策和市场化机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加强对优质项目、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
第六部分: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节能法规标准,加强节能宣传培训。